瓶装液化石油气安1全使用常识
2023-07-08 来自: 临沂双隆节能设备 浏览次数:152
1.选择合格的燃气供应商,到正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(点)换气,不购买非法商贩出售的瓶装燃气。
2.液化气钢瓶必1须经过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,未经检验的不能充装使用。
3.使用合格的并已经检测的钢瓶,普通家庭使用的15Kg钢瓶使用期限为15年,自生产日起每4年检测一次,50Kg钢瓶每3年检测一次。
4.不使用超量灌装的钢瓶(15Kg钢瓶规定灌装量为14.5Kg±0.5Kg;50Kg钢瓶规定灌装量为49Kg±1Kg)。
5.液化气钢瓶要远离明火和高温,严禁液化气与其它火源同室使用。钢瓶周围温度不得超过45度。
6.严禁用火、蒸汽、开水对钢瓶加热,以免钢瓶压力急骤上升发生意外事故。
7.严禁将液化气钢瓶卧放或倒置,必1须垂直放置。
8.严禁用户自行导气、倾倒残液,严禁自行改换检验标记和瓶体漆色。
9.连接液化气钢瓶与灶具的胶管两端必1须使用喉夹箍紧,钢瓶与灶具外侧的距离不小于0.5米,胶管长度不能超过2米。
10.燃气灶具点火时,先打开钢瓶上的角阀,再点燃灶具。使用完毕后,应先关闭灶具,再关闭钢瓶角阀。
11.更换液化气钢瓶时,装卸调压器要仔细检查调压器前段的密封胶圈完好,否则不可使用;安装调压器时,应拧紧调压器手轮并应打开钢瓶角阀用肥皂水检查各接口是否漏气。
12.正确选用调压阀,严禁将中压调压阀配套用于家用低压燃气灶具。
13.燃气灶具使用时,宜留人在旁监护,防止炉火被风吹灭或因食物、水溢出导致炉火熄灭造成燃气泄漏,做到人走火灭。